郑慕智博士,大紫荆勋贤,金紫荆星章,官佐勋章,太平绅士
郑慕智博士为享誉香港法律界之执业律师,自1975年开始在港执业,1994年至2015年间出任胡百全律师事务所之首席合伙人,现为该所之顾问律师。胡百全律师事务所乃香港其中一间历史最悠久的律师事务所。郑博士之执业范围广泛,包括合并与收购、股份公开发售等有关资本市场之业务、企业管治与守则监管以及与税务及教育有关之公共政策等。除香港外,郑博士亦拥有英格兰、澳洲维多利亚省及新加坡的律师执业资格。郑博士亦为国际公证人、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以及多家于香港上市的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杰出之事业成就外,郑博士于繁忙中不忘回馈社会。郑博士之公职范围涵盖政治、法律、财经、教育、艺术及民生等领域。郑博士曾于1991–1995年间获委任为立法局议员,亦曾担任香港浸会大学校董会及咨议会主席 (1997–2006)、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 (2009–2015)、教育委员会主席 (1996–2002)、香港歌剧院创会主席、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主席 (2005–2006) 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6–2012)。郑博士亦为香港董事学会之创会主席,现为该会之荣誉会长及主席。
现时,郑博士担任保险业监管局主席,金融领导委员会委员,马湾公园咨询委员会主席,恒生大学校董兼校务委员会主席及香港浸会大学基金董事局成员。此外,郑博士现时亦担任香港圣公会教省法律顾问,香港圣公会褔利协会有限公司董事,圣保罗男女中学校董会主席,拔萃男书院、圣士提反书院之校董及圣公会圣保罗堂堂议会议员。他亦曾担任国际扶轮社3450地区区总监(香港及澳门) ,并于众多非政府组织及慈善团体中担任荣誉法律顾问一职。
郑博士于1997年获颁大英帝国官佐勋章。于2003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金紫荆星章及于2016年获颁大紫荆勋章,以表彰其不辞劳苦之服务精神及对香港社会作出之多方面贡献。香港大学亦于2003年颁授名誉大学院士荣衔予郑博士。 2007年,郑博士再获香港浸会大学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及澳洲会计师公会颁授荣誉会员,及后于2008年获香港岭南大学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于2013年,他再获香港演艺学院颁发荣誉博士及获北京师范大学 ∙ 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颁授荣誉院士名衔。于2015年,彼亦被香港义工学会颁授荣誉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