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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慕智博士,大紫荊勳賢,金紫荊星章,官佐勳章,太平紳士

鄭慕智博士為享譽香港法律界之執業律師,自1975年開始在港執業,1994年至2015年間出任胡百全律師事務所之首席合夥人,現為該所之顧問律師。胡百全律師事務所乃香港其中一間歷史最悠久的律師事務所。鄭博士之執業範圍廣泛,包括合併與收購、股份公開發售等有關資本市場之業務、企業管治與守則監管以及與稅務及教育有關之公共政策等。除香港外,鄭博士亦擁有英格蘭、澳洲維多利亞省及新加坡的律師執業資格。鄭博士亦為國際公證人、中國司法部委托公證人以及多家於香港上市的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除傑出之事業成就外,鄭博士於繁忙中不忘回饋社會。鄭博士之公職範圍涵蓋政治、法律、財經、教育、藝術及民生等領域。鄭博士曾於1991–1995年間獲委任為立法局議員,亦曾擔任香港浸會大學校董會及諮議會主席 (1997–2006)、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 (2009–2015)、教育委員會主席 (1996–2002)、香港歌劇院創會主席、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委員會主席 (2005–2006) 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2006–2012)。鄭博士亦為香港董事學會之創會主席,現為該會之榮譽會長及主席。

現時,鄭博士擔任保險業監管局主席,金融領導委員會委員,馬灣公園諮詢委員會主席,恒生大學校董兼校務委員會主席及香港浸會大學基金董事局成員。此外,鄭博士現時亦擔任香港聖公會教省法律顧問,香港聖公會褔利協會有限公司董事,聖保羅男女中學校董會主席,拔萃男書院、聖士提反書院之校董及聖公會聖保羅堂堂議會議員。他亦曾擔任國際扶輪社3450地區區總監(香港及澳門) ,並於眾多非政府組織及慈善團體中擔任榮譽法律顧問一職。

鄭博士於1997年獲頒大英帝國官佐勳章。於2003年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金紫荊星章及於2016年獲頒大紫荊勳章,以表彰其不辭勞苦之服務精神及對香港社會作出之多方面貢獻。香港大學亦於2003年頒授名譽大學院士榮銜予鄭博士。2007年,鄭博士再獲香港浸會大學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及澳洲會計師公會頒授榮譽會員,及後於2008年獲香港嶺南大學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於2013年,他再獲香港演藝學院頒發榮譽博士及獲北京師範大學 ∙ 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頒授榮譽院士名銜。於2015年,彼亦被香港義工學會頒授榮譽會士。